「想請教學姊了,若是職場霸凌,申訴是辦法嗎?」

「想請教學姊了,若是職場霸凌,申訴是辦法嗎?會不會申訴之後問題更多,想請學姊分享看法,謝謝」

先說結論,我覺得「職場霸凌」是一種「弱弱相殘」,唯一解決的方法,是不要讓自己待在爛環境裡;我認為,當你覺得自己在被「霸凌」,而周圍的人都覺得理所當然(非單次事件),那只表示這環境裡的人都是弱者,包括你自己也是,你要做的是盡快讓自己有能力去更好的環境,擺脫這種弱弱相殘。

回過頭來說說霸凌。在「霸凌事件」中會有兩個主要角色,一個是「霸凌者」,另一個是「被霸凌」,要兩者都認知自己是在「霸凌他人」與「被他人霸凌」,這「霸凌」事件才會成立。

也就是說,當有人是真的想要欺負你,但你覺得「每天都有人幫我看漏洞,太棒了!」那霸凌不成立,對方會覺得很無趣;反之,如果對方只是想要指導你,但你一直覺得他是針對你,那就會變成你去申訴,對方也覺得委曲莫名,甚至最後可能會演變成是你太敏感、媽寶、難相處的狀況,這樣的霸凌申訴,如果沒有實質的證據,也只能不了了之。

我也遇過特別愛針對我電的學姐,我的做法就是拿出標準跟學理不帶情緒的指給她看,對方還能厚臉皮的說:「我再去跟AHN學姐說她們寫錯標準了」,這種不要臉的人你怎麼可能嘴砲贏她?就算去申訴她,她也是在後面搞小動作跟蒼蠅一樣煩的要死,而要你整天反過來抓她的小辮子,真的是沒那個力氣,烏煙漳氣的讓自己想到上班就胃痛。

其實就我的理解,護理界的學長姐,絕大部份都不是惡意的要欺侮誰,而是這種高壓自虐的爛環境待久了,自然會有這樣的說話與處事習慣,並不是針對你,而是他們也被是被教育用錯誤的溝通方式在指導新人;那樣的話,通常是學弟妹主觀認為自己被霸凌,但學長姐並沒有惡意,他們真的只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發作而已,這時,請拿出對待病人的專業素養,同理他、傾聽他、關懷他,有攻擊行為時則報警抓他。

我覺得,「人會被欺負,只是因為欺負你沒關係」,那就讓自己不好欺負就可以了。

如果一時半刻走不了,根本不用管什麼霸凌定義或是情緒高低,你就從現在開始,每天等她出包,然後直接蒐證提告就可以了,申訴沒有什麼意義,提告對方賺點民事賠償金才是真的。

#恐嚇 刑法 第 305 條

以加害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、財產之事恐嚇他人,致生危害於安全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
#公然侮辱 刑法 第 309 條

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
#誹謗罪 刑法 第 310 條
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
但,如果是我的話,我會盡力讓自己離開地獄不跟這種低等人糾纏,爬也要爬去有很多強者的地方,那裡的土壤豐富又溫暖、陽光柔和又閃亮,我會去那邊讓自己長成大樹,再把這些養份供給予後進,共同成就一個美好繁榮的伊甸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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